文化慈善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在“中国慈善文化论坛(2017)暨第四次西湖论善”上的演讲(摘要)
各位专家,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
我是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两年前,我离开国家文物局局长的岗位,2016年1月担任了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的理事长,开始学做公益,所以在慈善领域我是一个新兵。
这次论坛的主题是“接通善道,促进慈善文化的跨界融合与创新”。慈善文化是统领慈善事业的理论体系,文化慈善则是慈善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教育慈善、医疗慈善、扶贫相并列。我们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是一个从事文化慈善的机构,以文物保护为宗旨,以文物保护社会参与、保护成果全民共享为目标。我今天想结合文化慈善的实践来探讨一下慈善文化的建设。
第一,慈善的发展走势决定了文化慈善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从慈善事业总的发展来看,呈现出由小众到大众进而分众的发展趋势。慈善在初期是贵族和富人才能参与的事情,所以是小众,经过几千年的发展现在进入了大众慈善,人人可公益,在这样的历史时期,慈善的参与者会出现选择的多样性,衍生出各种专业的慈善门类,呈现出慈善种类多样化的轨迹。
第二,如果把慈善抽象地看成“捐赠者”和“受助者”两个方面,概括为“我”与“他”的关系。我的一个看法是,慈善事业的发展就是“他”的不断扩大和“我”的不断深化的过程。所谓“他”的不断扩大,是指最初慈善解决的是饥饿、贫困、疾病等痛苦,进而扩及提高自身能力包括教育、培训等,后来渐渐又关注到了环境、生态以及野生动物保护乃至宇宙空间,都进入了人类道德评判的领域,同时也进入了公益慈善的视野。所谓“我”的不断深化是指,慈善最初的心理动机有两个:一个是同情心,一个是正义感。同情心就是看不得别人痛苦,而正义感则是因为痛苦的那个人又无力解决自己的痛苦,我觉得这是慈善最初的心理动机。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体系的完善,在道德评价、宗教约束和哲学思考三大精神文化因素的推动下,慈善行为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样一种感同身受的体验所促发的行为,由同情心的满足跃升到文化价值层面的满足。在行善的过程中,人们开始思考“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这些终极问题,并和慈善行为结合起来,让慈善行为具有了丰富的价值内涵,这也是关注、投入文化慈善的人越来越多的驱动力。作为中国人,我们不禁要思考,中国是一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中华文明与其他文明的类型有哪些本质的区别?我们该如何将优秀的文化和技艺传承下去?这些都是大家参与文化慈善的动力。
第三,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慈善事业的布局和慈善资源的配置也在调整。比如慈善领域著名的希望小学工程,随着九年义务制教育的普及,国家作为政府提供的基础公共服务把这个项目包了,希望小学也就完成了历史使命。另外,随着医保的全覆盖,有些项目像白内障治疗等都可通过医保解决。这些调整会给与文化有关的公益慈善项目留出更大的空间。
第四,文化建设成为国家“五位一体”建设总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并列成为国家的奠基战略。中华文明传统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地,有越来越多的家长带着孩子看博物馆、看演出,背古诗、接触国学等等。从文物领域来看,介入收藏领域的人们以8千万计,同时民办博物馆超过1千家,文物保护的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的有300多家,没有注册登记的草根组织更多,这些都是参与文物保护慈善与公益的肥沃土壤,是发展文化慈善丰富的滋养,因此我们对文化慈善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空间也充满了信心。
下面就我国慈善文化传统和慈善文化的缺失谈点粗浅看法。中华民族是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民族,在传统文化中有许多这样的思想。从文物上说,《尚书》里就提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如果把家庙祠堂长期保留,可以传承文化;像商州的青铜器上,有很多铭文一般都写着一句话“子子孙孙永保用”,说明它是注重保护和传承的;像敦煌的莫高窟,实际上就是由世世代代的民众建造和供养的,都是社会参与行为;另外,唐宋明清历代官员出资带着民众修庙修古建这样的事例也不乏史书的记载,这些都表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中有着丰富的营养。但与此同时,文物慈善保护也有缺失,比如公众向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捐赠意识的缺失。郑振铎先生在1947年写过一篇文章叫《保存古物刍议》,他提到“依照欧美各国博物馆或图书馆的成例,他们自己花钱购置的东西极少。大部分都是若干名收藏家所捐赠的。像这样的事,在英美诸国总是会成功的。这种风气在我国还不曾养成。谁肯把辛苦收集起来的东西一起捐给公共机关呢?”70年过去了,现在这种风气是否养成还不好说。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农耕社会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形成了以家庭为传续的习惯,当然这个问题可能西方国家也经历过,而我们正处在这个阶段。现在有一些私人民间博物馆出现了一些好的势头,已经有人明确表示我成立理事会,我把我的东西都交给理事会,不属于我个人所有,捐赠给博物馆的东西永远由博物馆所有,不能再出售变卖等等。
第二个问题是公众对文化慈善参与意识的淡薄。参与是慈善的基础,但是对文物保护来说,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文物保护是国家的事,跟自己关系不大,所以不想参与。
第三个问题就是目前很多相关的基金会,其捐赠行为往往还是和利益有一定的关联,比如说我把新的产品捐出来,目的还是为了打开更大的市场;我拿出钱来成立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是无偿的捐赠,但是通过专项基金要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影响力。这一种情况在目前来讲,在一定限度下是可以接受的。
以上是从慈善捐赠者的角度来讲慈善文化的缺失。那么从慈善机构的角度讲我觉得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单方面讲捐赠需求而对捐赠方的获得感如何满足缺乏研究。俗话讲,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而我们基金会也好,慈善组织也好,只要玫瑰,不闻余香,这样不利于长期的、可持续的捐赠者的培育和事业的发展。
其次,捐赠手段单一,只有“拿钱来”这一条路,像慈善金融、慈善信托这些手段在我们相关的慈善机构里很少应用,还比较初级。
第三,对于资助项目的开发利用机制转化和持续发展重视不够,基本还只是“输血型”。像美国有一个DRK基金会,在非洲开展了“一英亩地项目”,通过这个项目让一英亩地的粮食产量翻番,主要侧重于培训和推广先进的适用,迄今已有50多万人、7.3万户受益,像这样的项目在美国的新型基金会当中有很多。